翻唱別人歌曲?小心觸法

許多人喜歡翻唱歌曲並拍成影片分享到YouTube或Instagram等平台,但你是否想過,這樣做可能已經侵犯了著作權?根據台灣的著作權法,只要是受到保護的音樂作品,未經原作者或著作權人同意,就擅自翻唱並上傳,都可能構成侵權。

重點不在於你有沒有改編或是否標註出處,而在於你是否取得授權。翻唱並上傳,等於涉及「重製」與「公開傳輸」兩種行為,原則上都需獲得權利人同意。否則,不只是民事賠償責任,也可能觸犯刑事條文。

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與第92條

,未經授權重製或公開傳輸他人著作,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科75萬元罰金。即使你沒有賺錢,只要內容是公開的,就可能被追訴。

當然,現實中許多翻唱影片確實存在於各大平台,權利人未必會提出告訴。但這不代表行為合法。尤其若影片內容被用於商業用途、累積大量觀看次數,或原作者特別聲明禁止使用,風險就更高。

如果你真心想分享演唱成果,建議使用已開放授權的音樂、原創歌曲,或事先取得權利人同意。尊重創作,不只是守法,也是對音樂人最基本的禮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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