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唱歌曲也要小心著作權問題

你是否曾在直播中隨意哼唱一首歌,或是上傳一段自彈自唱的影片到影音平台?雖然聽起來只是分享心情,但其實這背後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。

翻唱不等於免費使用

很多人以為只要不是為了營利,隨便翻唱沒關係。但根據法律規定,無論是現場演唱、錄影上傳,還是參加歌唱比賽,只要公開演出他人創作的歌曲,就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。而一首歌的著作權,通常分屬於作詞人和作曲人兩方,缺一不可。

舉例來說,你在YouTube上翻唱周杰倫的歌,即使只是為了表達喜愛,若未經授權,原作者仍有權利要求下架,甚至提出賠償。過去也曾有創作者因未取得授權而在平台上收到著作權警告,影響帳號權益。

如何合法翻唱?

最安全的方式,是事先取得詞曲作者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授權。台灣有像是「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(MUST)」這類機構,提供公開演出的授權申請。另外,有些平台如YouTube本身已與部分音樂公司簽有協議,讓特定歌曲可被有限度使用,但仍須留意使用範圍。

總之,喜愛音樂不該成為侵權的藉口。只要多一分留意,取得合法授權,就能安心分享自己的聲音,也尊重創作者的心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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