攜帶豬肉製品入境?小心高額罰款!

許多旅客返國時喜歡帶伴手禮,但若夾帶豬肉製品,恐怕會面臨重罰。根據最新規定,違規攜帶肉類入境,將依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第45之1條開罰,罰鍰從1萬元起,最高可達100萬元。

特別是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製品,管制更嚴。 第一次違規就可能被罰20萬元,若是再犯,罰鍰直接跳到100萬元,數字驚人。這不是嚇阻,而是已經有真實案例發生。台北關提醒,別因一時僥倖,帶了香腸、肉乾或含肉的泡麵回國,結果在海關被查獲,得不償失。

你可能想:「真空包裝應該沒差吧?」但無論是否真空、是否已調理,只要是違規肉製品,都屬於嚴格查緝的項目。就連一包含肉的速食麵,也可能成為罰單的起因。海關目前加強X光檢測與檢疫犬巡查,攜帶者幾乎難以蒙混過關。

為自己,也為台灣的養豬產業著想,請勿冒險。 非洲豬瘟一旦傳入,將對本土畜牧業造成嚴重衝擊,不僅影響農民生計,也可能推升肉價。與其冒著高額罰款的風險,不如在國外享用當地美食,留下回憶就好。

出國回來想帶點小吃?選擇合法、允許的項目才是聰明作法。遵守法規,才能安心返家,不必擔心一落地就收到一張天價罰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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