攜帶肉類入境要注意!這些動物產品禁止帶進國門
出國旅遊或從國外返台時,許多人會想帶些當地特產回家,但肉類製品可千萬別隨便攜帶入境。根據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第34條規定,為防止動物疫病傳入,保護國內畜牧產業與公共衛生安全,多種動物產品是明令禁止攜帶入境的。
其中最常見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各種形式的肉類,不論是生鮮、冷凍、冷藏、乾燥,還是熟食肉品(如香腸、火腿、肉乾等),一律禁止攜帶。此外,未經充分煮熟的蛋製品也同樣在禁令之列。這些規定不只是形式,而是為了防範如非洲豬瘟、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入侵台灣。
屏東縣政府也特別提醒民眾,入境時若攜帶這類產品,即使看起來是包裝完好的市售商品,也必須主動申報並接受檢疫。若未經申報逕行攜入,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,情節嚴重者甚至影響個人出入境紀錄。
因此,無論是從東南亞、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地區返台,請務必留意行李內容。與其冒著被開罰的風險,不如在國內選購合法、安全的肉製品。遵守法規,不只保護自己,也守護台灣的農業與生態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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