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职时未休完年假,能折算工资吗?
很多员工在离职时都会关心一个问题:如果当年的年假还没休完,能不能拿到相应的工资补偿?答案是肯定的。
根据相关规定,员工在离职前若还有未休的年休假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。这里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标准:(当年度在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 ÷ 365)× 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- 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,得出的就是应折算的未休天数。
举个例子,如果一名员工本该享受10天年假,但在离职时只休了3天,那么剩下的7天就应当依法折算成工资。即使单位因为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,只要经过员工本人同意,也可以不安排休假,但必须依法支付补偿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单位已经安排了年休假,但员工自己放弃并书面确认,那这部分就不予补偿。但如果是因为公司原因没安排,就必须依法支付折算工资。
在杭州等地,这类劳动纠纷较为常见,建议员工保留好考勤、请假记录等证据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。
总之,离职时未休的年假不是“作废”,而是可以“变现”的。了解规则,才能不吃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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