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28周以上入境香港需注意 未必能順利入境

計劃前往香港待產的內地孕婦需特別留意,根據香港現行規定,懷孕28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婦,若沒有持有香港醫院發出的「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」,即使持有效旅遊證件,也可能在入境時被拒。

這項措施自2012年起實施,目的是優先保障本地孕婦的醫療資源。即使孕婦僅是前往香港旅遊,若海關人員懷疑其有「赴港分娩」意圖,仍可能被詳細盤問,甚至被帶入「小黑屋」進一步檢視。

曾有內地孕婦懷孕23周入境時,因行李攜帶嬰兒衣物、奶粉及產前護理用品,被海關懷疑有分娩意圖,遭長時間盤問甚至一度被拒入境。 海關人員通常會問:「來香港做什麼?住哪家醫院?有沒有預約?」等問題。若回答不當,可能觸發懷疑。

專家建議,孕婦若非緊急醫療需要,應避免在懷孕中後期前往香港。若確有必要入境,務必攜帶醫生證明、旅行保險、酒店訂單及回程機票,以證明非為分娩目的。同時避免攜帶大量嬰兒用品,以免引起誤會。

目前政策雖未完全禁止高齡孕婦入境,但執法上趨嚴。有計劃赴港的孕婦應提前向香港醫院查詢分娩安排,並了解相關入境要求,以免行程受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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